各教学单位:
结合当前的疫情发展情况,根据《安徽大学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本科教学安排调整方案》,在完成第一阶段线上教学工作基础上,为做好第二阶段线上教学工作,经学校研究,特通知如下: 一、课程开设时间:3月16日—4月12日。 二、课程开设总体要求:所有开设课程原则上应以在线翻转课堂学习方式,尽量少用或不用在线直播形式开展教学。开设课程应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为理论课程,有具体的教学方案,如开设课程涉及实验部分,实验部分安排在学生返校后实施。 三、课程开设范围 1.面向一年级各专业开设“大学英语”和“大学计算机”。专业没设相应英语和计算机公共课程,可以选择开设二门适合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教学的专业课程(对于采用线上线下教学方式,学生返校后进行线下教学)。 2.面向二、三年级每个年级、每个专业开设二门适合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教学的课程(对于采用线上线下教学方式,学生返校后进行线下教学),由各院系根据课程衔接及特点,充分讨论后确定。 3.根据各个专业特点及教师准备情况,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一、二、三年级各专业可以增加一门线上教学课程。 4.为了毕业班的学生能够达到毕业要求如期毕业,各个院系统计主修及辅修毕业班(2014级、2015级、2016年级)学生需要开设课程,并安排开设相关的线上课程。对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论文继续做好线上指导,实验实践部分在学生返校后实行。 四、线上开课准备阶段(3月1日—3月14日)具体安排如下: 1.统计阶段:3月4日之前各院系将各年级、各专业拟开设的课程目录(附件1)报教务处建设科审查备案,电子邮箱:jxjszx2007@126.com,并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非学生所在院系开课任务和教师线上教学课程建设的培训工作。 2.培训和教师准备阶段:3月5日,根据教学任务、教学方式和教学平台,教务处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开课教师进行培训。各教师按照线上开课要求,同期建设好所开课程的课程资源。 3.课程审定阶段:3月10日—3月14日,教务处组织对开设课程分批进行审定,所有第二阶段开设的课程在开课前须经学校课程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否则不得开课。 五、课程平台要求 六、其他开课说明 1.上述开设课程在疫情线上教学期间,每周上课时间原则上按教学计划中的2倍周学时进行,疫情结束学生返校后按教学计划周学时延续课程内容执行。 2.线上教学课程要明确学习方式(线上教学、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在学校在线教育综合平台上建立健全的课程教学团队。 3.如果在第二阶段期间,学生实施错峰返校,则返校学生实施线下教学,没有返校的学生延续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各个院系在选择课程时,尽量做到全校或院系内部课程相同,便于管理,各院系、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教师做好第二阶段线上教学的准备和相关课程的线上教学工作。教务处、网络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要求做好保障工作。 教 务 处 2020年3月1日 |